尊敬的许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广场舞扰民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深感工作中还有不足,也真诚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激励,问题的存在确实值得我们体育工作者深思。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城镇常住人口快速增长,群众对体育活动开展、体育场地设施的需求也不断加大。
面对新形势新需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动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
一是在每年的市县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中设置广场舞项目,为全市广场舞爱好者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针对广场舞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现状,我们自去年打造了“千村万人”广场舞大赛,由各县区举办分站赛后选拔优秀队伍参加市级总决赛,并于5月“全民健身月”启动仪式联合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全省体育健身广场舞海选赛,临沂市“兰山区公益体彩代表队”在全省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充分展示了临沂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今年,我们更是加大力度,要求活动下移,各乡镇都要举办两次以上的健身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是每年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开展广场舞知识培训,并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开展广场舞等项目的现场指导,不断提高群众和广场舞爱好者健身水平,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是根据规划、国土、园林等部门的要求规定,积极在公共场所(广场、公园、绿地)配建体育健身器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好活动和志愿服务,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引导群众文明健身、科学健身,在推广发展广场舞的同时塑造健康有序的发展模式,更好地满足市民业余文体生活需求。
感谢您对临沂体育事业的支持。
临沂市体育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872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