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政府印发《2018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通知要求,各起草部门单位要把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力量,明确分工,做好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明确县政府法制局全面负责协调调度、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推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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