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91件,受理59件,回退32件。其中市局47件、河东区11件、兰陵县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5月2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小涑河青杨路桥东西两侧,有大量鱼群漂浮在水面上,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需暂时将污水排入河中,水面漂浮的鱼应为生活污水入河导致河中溶解氧降低使鱼浮到水面,属暂时情况,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月2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临西五路与临西六路之间的小涑河内存在较多的死鱼,水质较脏,要求落实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需暂时将污水排入河中,水面漂浮的鱼应为生活污水入河导致河中溶解氧降低使鱼浮到水面,属暂时情况,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5月3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桥与涑河北街交汇处向东100米处,该处有一条排污水道直排涑河内,气味刺鼻,污染环境,导致涑河内泥鳅与鱼全部飘在水面,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取缔排污管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需暂时将污水排入河中,水面漂浮的鱼应为生活污水入河导致河中溶解氧降低使鱼浮到水面,属暂时情况,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5月3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一路与临西五路之间的涑河河道内,2018年5月3日河道内存在大量死鱼,污染水源,要求尽快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需暂时将污水排入河中,水面漂浮的鱼为生活污水入河导致河中溶解氧降低使鱼浮出水面,属暂时情况,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5、5月3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临西一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涑河,该河内存在大量死鱼,认为水质存在污染,要求尽快落实治理河流。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需暂时将污水排入河中,水面漂浮的鱼应为生活污水入河导致河中溶解氧降低使鱼浮出水面,属暂时情况,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6、5月4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沂蒙路与解放路交汇处青龙河,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治理该处水污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为该处青龙河截污支管漏水导致,近期将对该处支线管进行维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满意。
7、5月5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北街水田桥,有人向该处涑河内排放粪便和垃圾,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涑河北街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过程中需先放水,截污闸中积存的垃圾随放水冲入河中,属暂时情况,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反馈来电人,来电人满意。
8、5月5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宏大路与果园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市民朋友您好,该处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对涑河北街沿岸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清水作为陷泥河的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源头补给,因工期及施工需要,部分内容需夜间施工,已责令施工方加强管理,采取降噪措施,尽量减小噪音影响。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9、5月9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北京路8号市政务大厅向东500米左右的柳青河,该处河水发黄,水质较差,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改善水质,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现场排查,柳青河该处水质差的问题主要来自北城二期生活污水直排,目前市城管局正在进行详细摸排,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发生明显改观还需要一段时间。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0、5月10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在济南市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该证由山东环境保护厅监制,现其证件丢失,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可以在临沂补办。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回复:山东省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岗位培训是由省环保厅认可的山东城建职业学院和山东环境科学学会两家单位负责,培训证书也由相应培训单位负责核发。市环保局没有相应培训资质,无法补发培训证书。请联系原培训机构协商培训证书补发事宜,可到山东城建职业学院或山东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查找辐射岗位培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1、5月12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通达路交汇向东至沂蒙路之间的柳青河河段,市民表示该河段河水呈现黑色,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原因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咨询相关部门,涑河目前已进行汛期前放水,河中水位较低,近期由于涑河北街截污闸维修工作,需先对维修的闸门放水,部分生活污水入河,且天气炎热,故河中水发臭,属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象,待工程施工结束,涑河水位恢复即可解决。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12、5月12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该处路口西侧一条排水沟散发恶臭,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治理该排水沟,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3、5月13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八腊庙街与砚池街交汇处青龙河,该处河流每天向外溢出污水,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4、5月16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的滨河国际小区西侧的青龙河,污染严重,气味刺鼻,市民要求尽快治理水污染,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为该处青龙河截污支管漏水导致,近期将对该处支线管进行维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5、5月16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彩虹桥与涑河南街交汇的彩虹桥路段,因清理河道被堵塞,影响附近居民出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开通,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市民所反映问题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该处为有关部门正在清理涑河沿岸违章建筑,经与来电人电话沟通,来电人表示满意。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6、5月18日, 市民通过市长信箱建议:临沂市人口众多,废旧电池抛弃量大,大多数市民将电池随生活垃圾抛弃,对土地水源等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持续性污染,市民建议设立废旧电池收集点,对废旧电池进行妥善处理,请予以研究决定,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回复: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但根据危险废物豁免清单说明,未分类收集的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电动车等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目前我市临沂市兰山区尚康环保暂存点、临沂春凯郯城李庄收购站、金悦环保兰山区暂存点、增辉郯城金华暂存点等10家暂存收集点已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试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对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的管理工作。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7、5月18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2018年5月17日,该处涑河段有较多死鱼,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清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东有截污闸损坏,导致部分污水入河,近期将会进行维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18、5月18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沂州路与金六路交汇西侧,傅屯家园南侧陷泥河,气味刺鼻,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进行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且现在涑河也没有水,导致河道无水。经调查近期有关部门对沿河截污闸维修,部分污水入河,及下雨的部分雨水入河,下游有单位施工修桥将河水截断,暂时无法往下游排,现在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进行了上游段的清淤及内水渠修葺,沿河排污口整治,下游回头会继续清淤施工。工程内容还包括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9、5月18日,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陶然路与蒙山大道交汇处向北1000米、向南1000米处的河水污染严重,气味刺鼻,要求落实加强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且现在涑河也没有水,导致河道无水。经调查近期有关部门对沿河截污闸维修,部分污水入河,及下雨的部分雨水入河,下游有单位施工修桥将河水截断,暂时无法往下游排,现在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进行了上游段的清淤及内水渠修葺,沿河排污口整治,下游回头会继续清淤施工。工程内容还包括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0、5月1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兰山街道林庄社区,社区南侧涑河河流气味刺鼻,有多个排污口向河流内排污,环境污染严重,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该河流,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该处截污闸老化损坏,需更换,目前已定制新截污闸,预计月底可到货安装,已与来电人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1、5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一路与金五路交汇处的陷泥河,该河流气味难闻,要求给予治理河流。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且现在涑河也没有水,导致河道无水。经调查近期有关部门对沿河截污闸维修,部分污水入河,及下雨的部分雨水入河,下游有单位施工修桥将河水截断,暂时无法往下游排,现在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进行了上游段的清淤及内水渠修葺,沿河排污口整治,下游回头会继续清淤施工。工程内容还包括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2、5月20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金雀山街道青龙河,河道内水质散发刺鼻气味,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情况为该处青龙河截污支管漏水导致,近期将对该处支线管进行维修。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3、5月2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处,2017年10月左右该河道进行涑河河道清淤工程,已清淤完毕,但施工方将大量建筑垃堆放在河道内,至今未清理,要求落实尽快清理建筑垃圾,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将对您反映位置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满意。
24、5月2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十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向西500米路北处,2017年修建涑河北街时,将该处下水道堵塞,影响排水,要求尽快疏通该处下水道,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涑河北街施工方进行查找原因,如果确是工程导致将立即整改,如果不是工程导致,信访人继续查找原因解决。经再次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表示满意并称施工方已跟他联系。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5月22日,市民来电来电:罗庄区通达南路与化武路交汇处陷泥河,河水发黑,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回复:工号6248热线工作人员来电,市民要求撤单。
26、5月22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宏大路与水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龙盛幸福里小区东侧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外排废水作为陷泥河的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补给,届时将有效改善陷泥河的水质。我们将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责任采取降噪措施等,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7、5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8年4月20日通过工单180420100305242712反映“兰山区金五路东段青龙河,该河流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8年4月27日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改治理并告知治理施工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位置去年清淤已经完成,且清淤方量和底高度都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不存在您反映的清淤不彻底问题,近期水发臭是因管道修复施工过程中,原管道中的部分污水入河,待工程施工结束,上游青龙河净水厂的水冲刷即可解决,预计6月底可完工。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基本满意。
28、5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通达路与清河南路交汇处陷泥河,水质发臭,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且现在涑河也没有水,导致河道无水。经调查近期有关部门对沿河截污闸维修,部分污水入河,及下雨的部分雨水入河,下游有单位施工修桥将河水截断,暂时无法往下游排,现在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进行了上游段的清淤及内水渠修葺,沿河排污口整治,下游回头会继续清淤施工。工程内容还包括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29、5月23日,市民来电来电:罗庄区通达南路与化武路交汇处陷泥河,河水发黑,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治,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且现在涑河也没有水,导致河道无水。经调查近期有关部门对沿河截污闸维修,部分污水入河,及下雨的部分雨水入河,下游有单位施工修桥将河水截断,暂时无法往下游排,现在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进行了上游段的清淤及内水渠修葺,沿河排污口整治,下游回头会继续清淤施工。工程内容还包括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0、5月2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东段东方红广场内护城河,河水污染严重,市民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尽快进行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位置前段时间污水管道损坏导致污水入河,经过抢修,现在已修复完成,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1、5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北街与顾家园桥交汇处向西10米,此处有下水道排污口直接排至涑河内,其认为污染河道,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管理部门正在查找原因,调查处理。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2、5月25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滨河西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的河道,2018年5月,该处有不明人员随意在此河道内排放污水,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因管道修复施工时,管道内的污水需排空,故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经与来电人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3、5月25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六路交汇处涑河桥底,该处桥底有两处排污口,将污水外排到涑河内,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时需放水,待施工结束即可解决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4、5月2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路交汇滨河国际小区西侧的青龙河内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查处污染源及时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因管道修复施工时,管道内的污水需排空,故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经与来电人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5、5月2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清河北路与滨河大道交汇青龙河流域,河内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因管道修复施工时,管道内的污水需排空,故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经与来电人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6、5月26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滨河西路与清河北路交汇处,该处河道水污染严重,其表示为附近小区的居民向该河道内排放生活污水导致,气味难闻,要求落实制止外排污水,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因管道修复施工时,管道内的污水需排空,故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经与来电人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7、5月2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涑河河段,水质发黑,鱼类大量死亡,要求查处污染源尽快治理水质,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近期有关管理部门对涑河进行了汛期前放水,导致涑河水位较低,且近期正在维修涑河北街截污闸,需将部分污水排入河中,且天气炎热,导致水发臭.待工程结束即不会有直排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8、5月28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临西五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至兰山区临西八路的涑河,该处河流存在大量排污管道,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排污。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时需放水,待施工结束即可解决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39、5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为兰山区居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告知六年之内的小型轿车年审时不需要进行尾气检测的政策具体实施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回复:工号6371热线工作人员应市民要求撤单。
40、5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5月28日14:00左右,市民使用号码15554855531拨打临沂市环保局电话7206101反映村民养猪造成固废污染问题,工作人员告知不属于其管理,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办公室回复:2018年6月1日上午10:00,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来电人颜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告知其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有关规定,市畜牧局负责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议其向畜牧局反映养猪场污染问题。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基本满意。
41、5月30日,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金六路与临西一路交汇处陷泥河,现水质发臭,要求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是行洪河道,上游与涑河相连,无源头水,且现在涑河也没有水,导致河道无水。经调查近期有关部门对沿河截污闸维修,部分污水入河,及下雨的部分雨水入河,下游有单位施工修桥将河水截断,暂时无法往下游排,现在天气炎热,导致气味难闻。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进行了上游段的清淤及内水渠修葺,沿河排污口整治,下游回头会继续清淤施工。工程内容还包括陷泥河上游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待建成后,外排水作为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不断补给,届时水质情况将会大大改善。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2、5月30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宏大路与水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龙盛幸福里小区东侧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落实尽快制止夜间施工,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正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外排废水作为陷泥河的源头水对陷泥河进行补给,届时将有效改善陷泥河的水质。我们将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责任采取降噪措施等,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基本满意。
43、5月30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临西六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处涑河,有污水排放至该河道内,正在排放中,其表示污染环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正在进行截污闸维修工作,维修时需放水,待施工结束即可解决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44、5月30日,市民来电来电:2018年5月25日开始,临沂市环保局规定车辆审车时,若车辆上线尾气不合格,需重新安检后再次办理审车业务,流程较繁琐,市民表示前期若尾气不合格,不需重新安检,要求落实更改为前期政策,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回复:已经电话联系车主,对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根据国家三部委和省厅要求,我市所有检测线必须进行平台升级,目前已基本完成,检测线的升级改造和环保检测流程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完成的,无法更改,车主表示理解。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5、5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西北侧柳青河,该处存在污水管道,每天向河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经调查,市民所反映河流为青龙河,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6、5月31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8年4月20日通过工单180420100305242712反映“兰山区金五路东段青龙河,该河流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8年4月27日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整改治理并告知治理施工时间,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青龙河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施工,河道内污水属暂时情况,待工程施工结束可从根本上解决青龙河污染问题。按目前工程进度,预计6月底可完工,经与来电人电话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施工期间给您造成影响及不便,我们深感抱歉,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7、5月31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六路交汇处涑河桥底,该处桥底有两处排污口,将污水外排到涑河内,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位置截污闸损坏,正在维修,待维修完毕即可恢复正常,预计6月底可完工。经与来电人电话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我们真诚的感谢您的来电提醒!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二)河东区
1、5月2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汽车尾气检测站,2017年9月份其为车辆鲁Q355BL办理尾气检测的业务,系统显示其车辆为黄标车,市民表示检测结果不合理,其车辆为非黄标车,要求有关部门协助更改为绿标车,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2、5月9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8年4月21日通过工单180421113417994374反映“市民于2017年9月4日到河东区东夷大街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检测车辆,市民表示尾气与车辆检测都已合格,但环保局系统显示是黄标车,认为不合理”的问题。市环保局热线办理于2018年4月27日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市民再次来电表示,至今未得到处理,要求要求临沂市环保局将系统更改为绿标车,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3、5月12日, 市民来电来电:河东区人民大街850号和谐家园小区沿街于2017年建设煤山中医院,该建设项目无环评手续,认为不合理,市民要求市环保局查处取缔该医院,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河东环保分局接到临沂12345热线接听的群众来电(工单编号:180511190524918256),反映“河东区人民大街850号和谐家园小区沿街于2017年建设煤山中医院,该建设项目无环评手续,要求查处取缔”。河东环保分局联合九曲街道对来电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来电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检查时该医院正在试运营,该医院病床少于20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需要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医院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已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进行备案,并将复印件送至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分局。查处情况已反馈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医院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小区居民环境产生影响,河东环保分局给来电人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将相关部门对医院的职责对其进行了解释。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4、5月14日, 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汽车尾气检测站,2017年9月份其为车辆鲁Q355BL办理尾气检测的业务,系统显示其车辆为黄标车,市民表示检测结果不合理,其车辆为非黄标车,要求有关部门协助更改为绿标车,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5月15日,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在北京购买车辆,2018年5月7日市民到河东区北京东路市车管所办理落户,进行尾气检测且结果为合格,但工作人员无故要求市民等待办理,且未告知需等待时限,认为不合理,要求落实督促尽快给予办理落户,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调查落实,来电人所反映的车辆信息在山东省使用的环保车型查询库中查询结果为国零,故未予落户。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6、5月15日,市民来电来电:2018年5月11日市民在河东区北京东路车管所办理车辆落户,工作人员将国二排量的汽车检测为国零排量不予落户,市民有国二标准排量证明,但工作人员不再给予检测,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车管所重新给予检测并办理落户,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调查落实,来电人所反映的车辆信息在山东省使用的环保车型查询库中查询结果为国零,故未予落户。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7、5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4月24日7:30,市民拨打市行风热线3126388,由市环保局吴局长接听,其反映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刘团村岑达重型制造有限公司车间扬尘较大,污染空气,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的问题,接听电话工作人员告知线下给予回复电话,至今未给予回复,要求落实尽快予以回复,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河东环保分局接到12345信访工单编号【180515134957906883】,来电人反映临沂新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车间粉尘大污染环境的问题。来电人所反映的山东新达重工有限公司原为山东蒙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接到来电后河东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相公街道环保所对现场多次进行查看,经现场检查铸造车间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车间环保设施完善且正常运行。来电者朱孔明先生2010年左右为山东蒙凌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曾在该公司热处理车间工作过患有职业病“尘肺”,再对其电话回访中,一直反复强调要对其经济补偿,反复强调其职业病问题,情绪激动,执法人员无法与其进行沟通。由于职业病问题不属于环保局职责范围,建议不再受理此类信访。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8、5月17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汽车尾气检测站,2017年9月份其为车辆鲁Q631AR办理尾气检测的业务,系统显示其车辆为黄标车,市民表示检测结果不合理,市民表示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达到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为绿标车,其车辆为非黄标车,要求环保局出示关于黄标车尾气检测技术标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9、5月23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汽车尾气检测站,2017年9月份其为车辆鲁Q355BL办理尾气检测的业务,系统显示其车辆为黄标车,市民表示检测结果不合理,其车辆为非黄标车,要求有关部门协助更改为绿标车,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
10、5月24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在北京购买车辆,2018年5月7日市民到河东区北京东路市车管所办理落户,进行尾气检测且结果为合格,但工作人员无故要求市民等待办理,且未告知需等待时限,认为不合理,要求落实督促尽快给予办理落户,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调查落实,来电人所反映的车辆信息在山东省使用的环保车型查询库中查询结果为国零,故未予落户。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11、5月28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正直汽车尾气检测站,2017年9月份其为车辆鲁Q631AR办理尾气检测的业务,系统显示其车辆为黄标车,市民表示检测结果不合理,市民表示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达到车辆尾气排放标准为绿标车,其车辆为非黄标车,要求环保局出示关于黄标车尾气检测技术标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河东环保分局回复:经核实,根据国家生态环保部新车排放标准实施日期规定,该车辆出厂日期为2003年1月24日,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属于黄标车。
(三)兰陵县
1、5月21日,市民来电来电:兰陵县庄坞镇马湾村,村东的河流水质被污染,市民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落实污染源并给予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兰陵县环保局回复: 2018年5月16日,我局接到临沂12345承办单(工单编号:180516085932388035)关于群众反映“兰陵县庄坞镇马湾村东的河流水质被污染”的问题。接到信访案件后,我局立即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庄坞镇马湾村东的河流进行了查看,该河道为我市沂河,主要是上游来水,现场查看时水质较好,经调查询问,该村河道附近无废水污染源。特此报告。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5日。电话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联系不上。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5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4月18日,兰山区金坛路与平川路交汇处向东50米路南侧行车道,该处下水道外溢污水,气味难闻,要求尽快维修,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调查,该污水井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17)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20)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2、5月7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临西一路与金五路交汇处的陷泥河,该河流气味难闻,要求给予治理河流。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朋友您好,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成,沿岸排污口已进行整治。但沿河截污闸为雨污合流制,近期下雨,考虑应为管理部门开启截污闸导致部分污水入河。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3、5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成都路与柳青河桥交汇处河段,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治理该河段。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回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为城区内河道,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4、5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长沙路拉菲公馆小区西侧柳青河内,河水污染严重,要求落实污染源并给予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河道为城区内河道,污染原因为生活污水直排,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5、5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于2017年左右在临沂市环保局官网查询到有国家环保督查组到兰陵县兰陵镇进行环保调查,其于2018年5月7日左右再次到临沂市环保局官网查询信息,查询不到该消息,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回退:该市民反映问题过于笼统,建议市民把具体时间及求助事项提供清楚以备工作人员落实。建议完善求助信息后再次提交办理。
6、5月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蒙山高架桥向东涑河河道内,存在大量死鱼,气味刺鼻,污染水源,要求尽快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河道为城区内河道,污染原因为生活污水直排,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7、5月9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北京路北段柳青河内,河水有较大的异味,部分鱼类已死亡,要求查找污染源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河道为城区内河道,污染原因为生活污水直排,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8、5月10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孝河路与北京路交汇处环球丹桂园小区,小区1号楼南侧一条景观河,受到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景观河为城区内河道,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9、5月11日,市民来电求助:其于2017年左右在临沂市环保局官网查询到有国家环保督查组到兰陵县兰陵镇进行环保调查,其于2018年5月7日左右再次到临沂市环保局官网查询信息,查询不到该消息,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回退:该市民反映问题过于笼统,建议市民把具体时间及求助事项提供清楚以备工作人员落实。建议完善求助信息后再次提交办理。
10、5月12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一路沂河大桥,该路段的沂河内有较多水草,为预防水草腐烂、水质变臭,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所反映的河道为沂河,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沂河属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 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 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 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1、5月12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工业大道至临西十一路之间的涑河,此处河水已被抽干,已干涸,裸露河床,有较多的沿河饭店将垃圾排放至河内,散发臭气,要求尽快注入河水,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 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 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 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河道放水及注水属园林局负责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2、5月13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济南路至成都路之间的柳青河区域,该区域河道内有较多的建筑垃圾,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予以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 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议该工单转市城管局办理。
13、5月14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南京路至北京路之间的沂河内有很多水草,2018年5月13日发现有人驾驶船只清理水草,将水草打碎后再次倒回河中,易导致水草腐烂、水质变臭,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彻底清理水草,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回退: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所反映河道不在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内,沂河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 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 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 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 养护和管理。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4、5月15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5月14日,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处向东500米涑河内一条管道排放大量水,产生大量泡沫,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属于污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调查,该处排水不属于中心城区河道整治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15、5月16日,市民来电求助:2018年5月15日06:00左右起,兰山区涑河北街彩虹桥向西20米处的河道内有不明单位排放污水,气味刺鼻,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调查,该处排水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16、5月16日,市民来电来电:2018年5月14日19:00左右起,兰山区涑河南街花园桥下有不明单位向河道内排放污水,气味难闻,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原因给予合理的解释。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调查,该处排水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17、5月17日, 市民来电求助:罗庄区通达路与陷泥河路交汇处的陷泥河,河内有较多的生活垃圾,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清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反映位置为城市内河,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临政发〔2014〕4 号),城区主要河道和闸坝由市园林局维护管理。根据《临沂市园林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和和滨河景区工程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23)负责所辖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27)负责景区内所辖工程向工业、城镇、农业供水调配。(2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滨河景区内安全生产、所辖河道防汛抗旱工作。26)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地、 湿地保护、广告等其它工 程建设项目的审查、建设、养护和管理。陷泥河河道整治工程目前尚未转入运营期,转入运营后河道垃圾由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公司负责,现在由园林局负责。建议转园林局办理。
18、5月17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长沙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该处河道每天存在排污现象,要求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由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 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 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19、5月1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州路御园金鼎小区,2018年5月9日,小区南侧河边的栏杆被人移除,行人在河边行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恢复栏杆原貌。请予以办理,谢谢。(要求处理部门给予回复)
――市环保局回退:该工单不属于环保局职责处理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
20、5月18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柳青河与长沙路交汇处大桥北侧,2018年5月10日该处管道有污水排出,臭味难闻,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查处污染源,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由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21、5月1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孝河,该河道气味刺鼻,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由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 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22、5月1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解放路与八一路交汇处的护城河,该处正在修建护城河景观步行道,希望相关部门协调给予该处安装路灯,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环保局回退: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市城管局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有关城市道路、排水、路灯的管理权限”。建议该工单转城管局办理。
23、5月24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涑河北街与沂蒙路交汇处涑河桥东南角,该处存在污水管道,每天向河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调查,市民所反映排污位置为涑河南街,万兴都附近,该处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24、5月25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六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滨河国际小区西北侧柳青河,该处存在不明污水管道,向河内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污水管道来源并治理,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25、5月25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北街至大山路之间的临西九路,该路段坑洼不平,影响通行,希望相关部门落实予以维修,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所反映问题为城市道路问题,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26、5月25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柳青河西岸与长沙路交汇处西侧下水道向柳青河内排放污水,导致河水颜色呈现灰色且气味难闻,要求落实查处并制止排放污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 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 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属于城市内河道 排污,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27、5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一路与临西七路交汇处沂城花园小区,每天存在不明人员在该小区南侧的河流内排放污水,要求禁止沿河排污,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经与来电人沟通得知,其反应问题为沿河排水问题.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28、5月28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8年5月27日至兰山区解放西路与临西十路交汇处正直检测站年审车辆鲁QV53N9,检测已合格,但工作人员无故不予盖章,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给予盖章,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环保分局回退:兰山环保分局工作人员与来电人取得了联系,来电人反映车辆鲁QV53N9属于“黄改绿”车辆,因“黄改绿”档案丢失,工作人员不予盖章。根据“黄改绿”政府部门职能划分,相关档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档。建议由交警部门进行查处。
29、5月29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沂蒙路桥的东侧有一处管道向涑河排水,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该管道排水是否为污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所反映问题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30、5月30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长春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向西200米孝河中桥东侧路北下水道被南坊街道环保所堵塞,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开通管道,方便排水,请予以办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
31、5月30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柳青街道长沙路长沙桥桥西向北50米,该处有污水排放至柳青河内,污染严重,要求落实尽快查处,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市民所反映问题不属于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该排污口为城市排水设施,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主要职责:3、承担市政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⒄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事业改革的工作。⒇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建议转城管局办理。
32、5月30日,市民来电来电:兰山区长沙路与柳青河西路交汇处南坊一中东侧柳青河河道,该河道内有一根管道排放白色泡沫,水污染严重,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治理,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省沂沭河流域环境管理处回退: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内河道、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和城市照明、楼宇亮化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该处为城区内河道排污问题,建议转市城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