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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律师的社会保险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06-04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聘用的律师办理社会保险。但是目前市里各律师事务所很多都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司法局是否对此会进行管理要求?
    回复人名称 dq
    回复时间 2018-07-02
    回复内容 市司法局履行律师监管职责,依法管理。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应当保障本所律师和辅助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本所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和劳动保障;(二)获得劳动报酬及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如律师事务所违反本规定,可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实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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