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决定:
接受王新生辞去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接受辞职后,王新生的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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